连坐和族诛在历代都存在,直到1905年才被光绪帝废除。
古代的宫刑是怎么回事?
宫刑是古代一种阉割男子生殖器或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,又称腐刑。其中女子宫刑又叫幽闭。宫刑早在上古时代就已经存在,《尚书》中便提到过宫刑。起初只是为惩罚男女不正当关系,是对于刚刚兴起的一夫一妻制的维护手段。到西周时期,宫刑已经开始扩散到诸多罪名上,成为统治阶层维护统治的残酷手段。秦朝时,宫刑被明确写入《秦律》中,乃是仅次于大辟(死刑)的一种明令刑罚。汉代的宫刑更为普遍,正史有记载的大臣就有司马迁、张贺、李延年等多人受此刑罚,平民可想而知。隋朝时,在《开皇律》中废除了宫刑,自此历代正规刑制上均没有宫刑,但私下里此刑并未完全废止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“法外之法”《明大诰》中又加入了“阉割为奴”的刑罚。宫刑的实施过程相当残忍,因古代医疗设施的简陋,宫刑过程非常痛苦,死亡率也相当高。
凌迟为什么又叫千刀万剐?
凌迟也称陵迟,是我国古代一种用小刀将人慢慢割死的极刑,即民间所说的“千刀万剐”。凌迟之刑大约出现于五代时期,正式以“凌迟”之名出现在法典中是在辽。此后的金、元、明、清都将之定为正式的刑法。五代时期,因政权更迭频繁,统治者时时担心叛乱,因此多用极刑,凌迟之刑出现,当时称为剐刑。后来的金、元两朝,统治者将凌迟之刑写入法典。明太祖朱元璋性格暴戾,经常使用凌迟这种残忍的刑法。并且其不仅仅针对那些犯了十恶不赦之罪的罪犯,而是在《明大诰》中明令以之惩罚各种一般性的犯罪,其中特别针对官员的贪污行为。并且,明代的凌迟也是历代执行得最为残忍的,一般都要割几千刀受刑者才死。清乾隆时期,凌迟则进一步扩展到打骂父母或公婆、儿子杀父亲、妻子杀丈夫等触犯伦理道德的犯罪。太平天国林凤祥、李开芳、石达开等不少将领,以及捻军首领张洛行、赖文光等均受了凌迟之刑。但清代的凌迟刑法执行得没那么残忍,一般割几十刀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朝廷模仿西方法律改革法制,凌迟等酷刑被“永远删除,俱改斩决”。